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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前總統(tǒng)樸槿惠[圖]

發(fā)布時間: 2017-04-18 07:16:29  |  來源: 新華社  |  作者: 法新  |  責(zé)任編輯: 楊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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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檢方4月17日決定以18項罪名起訴前總統(tǒng)樸槿惠,包括涉嫌收受賄賂、濫用職權(quán)、強迫企業(yè)出資等。樸槿惠將成為韓國歷史上第三名因涉嫌貪腐受到法院審判的前總統(tǒng)。

這是3月30日韓國前總統(tǒng)樸槿惠離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資料照片。新華社/法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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