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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六個(gè)月罰金二千[組圖]
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 2015-01-09 09:44:45  |  來源: 中國網(wǎng)  |  作者:  |  責(zé)任編輯: 楊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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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審判員宣布開庭,被告人陳祖明被帶上法庭。

    公訴人宣讀起訴書,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、2014年7月10日、8月13日、14日,在其居所內(nèi)容留柯某某、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,應(yīng)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責(zé)任。 圖片來源:北京市東城區(qū)人民法院官方微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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