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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小明:份子錢不是“萬惡之源”屬于經營承包費

文章來源: 中國網(wǎng) 發(fā)布時間: 2016-03-14 責任編輯: 張艷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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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網(wǎng)314日訊(記者尚陽)314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日舉行記者會,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、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劉小明、北京交通發(fā)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繼孚就深化出租汽車改革與發(fā)展等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。中國網(wǎng)現(xiàn)場直播。

劉小明表示,份子錢不是萬惡之源,因為份子錢是我們通俗的叫法,準確地說應該是經營的承包費,或者是勞動定額。它是指在承包經營的模式下,承包人向發(fā)包人繳納的有關費用,也就是類似于當時在農村改革的聯(lián)產承包責任制。大家都知道,改革開放初期聯(lián)產承包責任制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,多勞多得,這是整個分配制度中一個基本的制度。

劉小明還稱,叫“份子錢”也好,或者叫“經營承包費”也好,各個地方雖然標準、項目有所不同,但是整體上來說,它包含了車輛的折舊、保險、維修費、駕駛員的基本工資、社會保險、企業(yè)管理的成本、稅金、利潤,還有一些是剛才所說的經營權、使用費的分攤。在這方面,份子錢在我國整個出租汽車發(fā)展過程中發(fā)揮了積極的作用,特別是一些老出租車司機,對這個是非常認同的。但問題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(fā)展,這種管理方式沒有讓它真正與時俱進,特別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,有一些企業(yè)以包代管、旱澇保收、管理方式簡單粗放,導致勞資關系緊張,企業(yè)利益固化。在這個過程中,也導致了業(yè)內甚至是很多學者對這種方式的詬病。從我介紹的這段過程大家可以看出,份子錢不是萬惡之源,只是一種管理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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